八字論命、陽宅堪輿、剖腹擇日、婚姻擇日、喪葬擇日、一般擇日
扶抑用神以中和為理論,就日主而言,弱者以比劫印綬生扶,強者以財生殺黨剋制,以達到中和目的。若以食傷洩之,「洩」雖與「扶抑」兩字不同,但目標仍是中和,因此以食傷洩去過盛之日主,仍然屬於扶抑用神的範疇。
若印綬太重,既非日主偏弱急須生扶,又非格局剋洩交加,而是針對印綬格太重而失衡之弊病,以偏財或財運剋制,此即有病而需有藥,故偏財為「病藥用神」的範疇。
印綬太旺,取財星壞印。官殺太旺,取印綬化殺,無印綬則用食神制殺。
傷官太旺,取印綬剋制傷官,稱傷官配印,印綬不可強過傷官。如日主不弱,取傷官生財。
財星太重以致於財多身弱,宜用比肩、劫財、祿位、月劫、陽刃等。
若官殺弱,宜用財滋官殺。日干強財星輕,宜取食神傷官生財。
正官配印,即正官格以印為用神。
印綬用官,即印綬格以正官為用神。
見財透食,即財格以食神為用神。
食神生財,即食神格以財為用神。
偏印透食,即偏印格以食神為用神。
食神逢梟,即食神格以財星為用神。
煞逢食制,即七殺格以食神為用神。
印綬逢殺,即印綬格以七殺為用神。
煞格縫刃,七殺格以陽刃為用神。
陽刃露煞,即月刃格以七殺為用神。